(一) 不聽對方說話 ( 急著講自己的、急著要走 )
不聽的類型:
1.假裝在聽:裝作一副認真專注的樣子,心中卻想著更重要的事情。
2.滔滔不絕:只有興趣表達自己的意見,不關心別人所講的。
3.選擇性的聽:只聽有興趣的內容,只對部分做反應。
4.絕緣性的聽:不願或不喜歡的話題一被提起,就關閉耳朵不聽。
5.埋伏性的聽:注意聽只是為了搜集資料,用以指責別人。
6.遲鈍的聽眾:聽不出言外之意、弦外之音,只聽到表面的意思。
對方會有的感受:
1.我想向你傾訴,你卻沒時間或不肯坐下來好好聽我說。
2.我要你聽我說,你卻說得比我還多,結果反成我聽你說。
3.我說的時候,你經常打斷,從沒好好讓我把話說完。
4.我說完之後,你把我狠狠的「批判」了一頓,讓我真後悔向你說那麼多。
5.無論我怎麼說,你都聽不懂。因為你永遠以自己的立場來解釋一切,不能接受別人的觀點。
6.我只希望你默默的聽,靜靜地陪伴我,什麼都不必說。而你卻安慰、鼓勵、建議了一大堆,說得恰好是現在我最不想聽的。
7.當我誠心誠意表達時,你卻敷衍了事「假裝在聽」,其實卻注意著其他的事。
(二) 將對方歸類、貼標籤。
(三) 說話時用「知道一切」的語氣--將對方當做「靈性很差」、「很笨」似的看待。
(四) 沒問過對方就認定他一定是如何如何的。
(五) 想為對方做決定。
(六) 操控對方。
(七) 期待對方活出你所期待的樣子。
(八) 否定對方感覺,不允許對方有負面感覺。
四、什麼是尊重的行為表達?
1.專注、傾聽-我們習於教導、勸誡。
2.延遲甚至避免批判性的判斷。